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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

第24章 (第1/2页)

我虽然不是乖乖的父亲,但乖乖死亡的消息给我的震惊之大,也许完全可比凌信诚此时的悲伤之深。当吴警察口出“死”字之后,我有半分钟时间瞠目结舌,心撞咽喉。
  
  医院的那位值班主任——吴警察称他杨主任的——向我做了简短解释:“孩子送来时已经处于休克状态,我们抢救了两个小时,这次仍然和上次一样,诊断为乙二醇中毒。但这次毒量比上次明显要大。在孩子心脏停跳后我们又对血液做了一次化验,孩子血液里的毒液大概还有,还有……怎么说呢,大概还有将近半汤勺吧,成年人都未必受得了,更不要说这么小的孩子。”
  
  吴警察见杨主任的解释告一段落,适时地插话进来:“现在我们初步确认,凌信诚的女朋友丁优涉嫌杀人,现在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丁优。据我们掌握,她在北京有个姐姐,开了一个什么网吧,丁优现在很可能藏在她姐姐那里。那个网吧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?当然丁优也不一定就在那里,她下午去凌信诚家作案后可能就已经跑了,已经出北京了……”
  
  吴警官对优优的怀疑我已有预感,但他把这种怀疑说得如此果断还是让我心里咯噔一声,太阳穴也不受控制地怦怦直跳,一句话也不受控制地跳出口来:
  
  “她没走,她还在北京。”
  
  “在哪儿?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?”
  
  吴警察的问话把屋里其他警察的目光全都拉到我的身上,我木讷片刻才像回答审问似的老实交代:“知道,她在她朋友阿菊那里。”
  
  我说不清我这时对优优是何感觉,除了震惊和百思不解之外,还有没有同情,还有没有惋惜,还是仅仅剩下理所当然的义愤。但那天我无论怀了何种心情,还是义无反顾地带着吴警察和他的同伴,分乘两辆警车,像两只尖锐的箭矢,穿刺了昏暗的城市之夜,从爱博医院一直刺向阿菊的新家。我甚至还作了警方的一个诱饵,敲开阿菊的屋门。阿菊显然已经睡了,敲了半天才起床来问,听出我的声音之后,才衣冠不整地开灯开门,嘴还奇怪地抱怨:“你不是约好明天去车站的么,这么晚还过来干吗……”
  
  在转开屋门的刹那,我看到客厅的大灯刚刚打开,优优已经披衣起来,手里还攥着一根灯绳。警察们随即果断地把我挤开,一鼓作气冲进屋里。我耳中听到阿菊的惊声尖叫,听到警察的大声呐喊,听到不知什么东西被什么人撞翻……但我没有听到优优的声音。和上次警察抓她时完全不同,她好像没有挣扎,没有反抗,没有质辩,没有拳打脚踢,她几乎是一声不响地,束手就擒。
  
  警察们把优优押出屋门时我和优优打了照面,互相注视但彼此无言。阿菊也被警察带下楼去,披头散发狼狈不堪。她在走出楼门时才惊魂略定,才想起向警察大声抗辩。
  
  “你们凭什么抓人!我犯了什么法啦!抓人啦,抓人啦,警察乱抓人啦!”
  
  阿菊的喊声在宁静的夜里格外刺耳,但整个楼区似乎都已睡熟,这疯狂的叫喊即便有所惊扰,四邻街坊也无人理会。阿菊的声音很快便连同她的身体,一起被塞进后面的警车。而前面一辆警车早已拉着优优,鸣着警笛开上了来时的大路。
  
  警察们把阿菊优优拉到分局,对她们分别进行了审问。当夜两位民警加一位女警又带着阿菊返回家中,对阿菊的几间屋子进行了仔细搜查,大概是想搜到优优投毒的确切物证。
  
  警察第二天早晨又搜查了那间已被查封的“志富网吧”,还搜查了网吧后面优优大姐居住的那间平房。警察同时传讯了优优的姐夫,让他交代前一天他用汽车载着优优去凌家的情形。
  
  根据优优姐夫的交代,前一天的中午优优来到网吧,告诉他们她要回仙泉看看。她来这里是想向姐夫借一点路费,说好三月之内肯定偿还。姐夫说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,吃饭都成问题,哪还有钱借人。优优大姐说我准备买药的钱还没买呢,你要出门就先拿去。优优说不用了,她摘下自己腕上的手表,问姐夫能否帮她押些现金。这表是劳力士的镶钻腕表,是凌信诚花八万八给优优买的。大姐见优优竟要押掉这块“信物”般的手表,硬逼优优说出她和信诚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。优优只简单笼统地表示他们又吵架了,除此再无更多解释。大姐说我看信诚那人脾气很好,对你也一直不错,是不是你自己太不懂事得罪了信诚?优优则气恨地说信诚对我确实不错,可那小孩实在太狠,他肯定是他亲妈派来整治我的,他们就是想把我赶出凌家。我不用他们这样赶我,我自己走,还不行么!
  
  大姐还苦口婆心,百般规劝——人在屋檐下,哪有不低头,任性使气固然痛快,可最后又能为你带来什么?姐夫在她们姐妹说话的时候,仔细检查了那只手表,断定不像假货,除了上面的钻粒银光闪闪,更重要的是,这是凌信诚特地给优优买的,还能有假?
  
  于是他开车拉上优优,去找他的一个朋友。他的朋友也是仙泉来的,在北京发财开了酒吧。姐夫以前还回仙泉替他招过坐台小姐,所以彼此有些交情。那人的酒吧开在大红门附近,姐夫便开了他那辆奥拓绕行四环,接近酒仙桥路口时,优优提出要先回家一趟,说有些衣服用品要拿,以备明天上路之用。
  
  于是钱志富就拉着优优,把车子开到了凌家公寓楼下。他看着优优快步上楼,二十分钟后又快步下来,下来后她手里多了一个皮箱,里边大概全是出门的行装。
  
  然后,他们又去了大红门那边,把那只手表押了一万块钱。优优和那位酒吧老板商量好了,押期两个月,两个月后优优不来拿表,表就归了老板。
  
  然后他们又到铁路售票处去,买了第二天去仙泉的一张硬卧。然后钱志富又按优优的要求,送她去了一个胡同。那时天色已晚,他看到优优走进那胡同里的一个院子,和传达室的一个老头不知在交涉什么,半天无果,落落寡欢地又走出来,上了汽车,让姐夫把她直接送回到阿菊的家里。
  
  整整一个下午,他们车行一路,钱志富一直在叨叨不停地规劝优优,让她千万别和信诚闹崩。他一再晓以利害,陈明利弊——不光是你,连你大姐和我全都一样,以后还靠信诚维持生活,拔他一毛而利咱终生,何乐而不为也,你就是装也要装着爱他,小不忍则乱大谋。现在网吧关了,你大姐的病还要打针吃药,要彻底治愈不知猴年马月,所以你万万不能只顾任性,回仙泉看看同学散散心,然后早点回来找信诚认错服输。
  
  这些既啰唆又市侩的规劝公安是不要听的,钱志富说得嘴角都堆起了白沫,有用的其实只有几句,那就是他谈到昨天下午,大约两点多钟,他亲自开车拉着优优去了凌信诚的公寓,他亲眼看见优优下车上楼去了,二十分钟后又亲眼看见她匆匆下来,而且手里拿着从凌家带出的一只皮箱。
  
  根据对钱志富的讯问结果,可以证实,案发前犯罪嫌疑人丁优确实回过凌家,并在凌家实际逗留了大约二十分钟。
  
  在讯问钱志富之前,警察们还询问了凌家保姆,保姆是江苏农村来的,已在凌家工作将近十年,为人老实,忠诚可靠,与凌信诚一家早就形同亲属。保姆也证实了昨天下午大约两点多钟,优优突然回来,当时凌信诚和李秘书一起,到外面去看公寓,家里只有保姆和乖乖两人。乖乖午睡未醒,保姆正在卫生间方便,她隐约听见大门响动,仿佛有人进来,脚步似有似无,声音若远若近。等保姆仓促完事走出卫生间时,看见优优正从乖乖房间那边快步走出,与保姆迎面相遇,脸上明显不太自然。保姆在回答警察询问时非常肯定这点,她说优优看见她走出卫生间,就主动冲她笑来着,但张开了嘴却不知说什么。警察问:是想说什么又没想好说什么?保姆说:反正是张口结舌的。后来还是保姆先开口,问她啥时回来的。优优回答说她刚回来,刚进屋,随即岔开话头问保姆能否帮她找个箱子来。保姆这时听见孩子在屋里哭,于是先跑回屋里去看孩子。孩子当时的样子好像没全醒,哭声断断续续的,嗓子半哑不哑的,两只眼睛都闭着。保姆当时没发觉明显异常,上去一通拍拍哄哄,让孩子渐渐趋于平静,但她能感觉到孩子呼吸有些沉重,鼻子也好像不大通气,嘴角还残留了少量水迹。那水迹保姆记得很清楚,她当时以为是孩子睡眠中流出的口水,她还用手绢替他轻轻擦了。她再返身出门时,优优已经杳然不见。保姆跑到储藏间找到皮箱,送到楼上,看到优优正在行色匆匆地收拾东西,接了保姆手上的皮箱,即把从衣柜里取出的几件衣服,还有她日常用的零碎物品,还有从卫生间拿出来的洗漱用具及化妆品,全都塞进箱内。优优刚来凌家时从不用什么化妆品的,后来凌信诚总给她买也就用了,而且渐渐有些上瘾——保姆这样向警察形容优优。尽管优优平时在家对她还算客气,尽管优优从不劳驾保姆伺候,从不对保姆吆三喝四,但保姆还是比较排斥优优,这一点连警察都看出来了。一个办案警察还明知故问:你们平时关系怎样?保姆回答:关系可以的,但我不喜欢这个女孩。警察又问:为什么,她得罪过你?得罪?保姆有些不忿:我在凌家十多年了,她才来了几天,她能把我怎样。我是看不惯她对孩子,所以孩子才见她就闹。另外她年纪小小,脾气却大,一不高兴就冲信诚板脸,说她一句摔门就走。我在凌家十多年了,信诚是我从小带大,十多年我对信诚从来没有大声呵斥,从来没有板过一次面孔,不信你们去问信诚。这女孩刚来几天,凭啥这样厉害!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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