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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

第29章 (第2/2页)

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,就是凌信诚的家里。
  
  在路上我先给凌信诚家打了一个电话,保姆说信诚正在午睡现在不能接听。我让保姆二十分钟之后将他叫醒,我说我有重要事情要向他通报。
  
  我到达凌家时凌信诚已经起了,坐在客厅里正在等我。虽已睡了少时但他的面色依然不好,两颊无光也无半点红润。
  
  保姆为我开了屋门,信诚见我进来,忙着起身相迎,并喊保姆去给我倒茶。保姆刚一转身我便开门见山。
  
  “不好意思把你叫起来了……”
  
  我刚一开口便被信诚急切地打断:“是不是优优那边又有什么消息啊?你又见到她了吗,是她又有什么话让你告诉我吗?”
  
  我说:“我没有再见到她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,她今天上午执行枪决……”
  
  “什么?”凌信诚甚至忘了让我坐下,他低头喃喃自语:“这两天我一直托人去找法院,去找公安,我说我要去看一眼优优,我要给她送行。她怎么今天就执行了呢,他们没人告诉过我……”
  
  我知道信诚身边的那些人,医生和保姆,秘书或司机,都不愿信诚再去看望优优。每一个人都因为怀念乖乖而痛恨优优;每一个人也都清楚地了解信诚患病的心脏,都不想为了一个罪恶的女人,而冒险让它受伤。
  
  我看见信诚的脸色越来越白,马上用爽朗的声音道出佳讯,我说:“信诚你不用着急,我保证你会见到优优。今天一早最高法院的命令已经停止执行。而且我今天是特地来恭喜你的,你很快就会再有一个亲生的孩子!”
  
  凌信诚表情茫然,瞪着我不知所云。
  
  我说:“昨天看守所送优优去了医院,证实她已经怀上了一个孩子。我认为,她怀的这个孩子,肯定就是你的。律师说咱们国家的法律有明文规定,怀孕的人不判死刑,已经判的也要改判。所以这个孩子是肯定要被生下来的,用不了多久,你又要做一个父亲大人了。”
  
  信诚站在我的面前依旧茫然发怔,怔了片刻忽然上前一把将我抱住,他在我的肩头出声地啜泣起来,他说谢谢你,谢谢你,我真的谢谢你大哥!
  
  我拍拍他瘦骨伶仃的肩背,声音尽量放得快乐,我说你们凌家天不绝后,后继有人。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,应该为你父母高兴才对。优优总说和你没有缘分,我看你们今生今世,不管是恩恩相报还是冤冤相报,都是最有缘分的一对!
  
  我把这个消息的利好表达得面面俱到,同时用兄长的友爱拥抱信诚,我不知道他是因为自己又有了一个传宗接代的孩子,还是因为优优得以不死,才这样泣不成声。我没有告诉他周月意欲暗查此案的那份决心,生怕信诚因此而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。
  
  当天晚上经我安排,周月与小梅和我一起,在凌家与信诚碰面,一方面勾通情况,一方面对优优一案做了初步的分析展望。根据小梅判断,最高法院很快就会将优优的刑罚,由死刑改判为无期。我国刑法、刑诉法和监狱法都有规定,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犯,可以暂不收监,申请监外执行。监外执行按规定由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组织负责管理监督,而居住地通常应是优优的户口所在地或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。可优优的户口在仙泉,仙泉对优优一家来说,早已上无片瓦下无立锥。所以小梅建议由优优大姐出面,向为其办理留京暂住证的派出所,申请接纳优优居住。大家都说这样甚好。于是当晚决定此事委托小梅来办。凌信诚还表示,小梅因为替优优辩护而请假误工的损失及车马通信费用,一律由他承担,除此另有重酬容后再议。小梅一通客气,说不用不用。周月也跟着推辞,说当初他生病住院优优也曾辛劳破费,小梅的花费理应由他来出。我见大家相让不下,便出头做主,说律师的费用由信诚承担比较合适,他不为优优,也要为了他未及出世的孩子。众人遂不再做声。
  
  第二天我带着小梅去找优优的大姐,到了酒仙桥才发觉那间被封的志富网吧复又开门,不过已经开成了一家餐馆,老板也另换其人,优优大姐夫妇居住的后屋,已经改做厨房之用。细一打听才知道因为钱志富欠租两月,房东已将此地另租他人。钱志富和优优的大姐早已不知去向,开饭馆的人甚至听说他们已经离开了北京。
  
  我又带梅肖英到大山子附近去找阿菊。阿菊还和以前一样,一人独守空门。她说前几天优优的大姐给她打过一个电话,说他们去了西山,住在一个寺庙。她告诉阿菊那寺庙环境特好,白天有些游人,一到晚上五点以后,除了少数品茗小聚,品尝素斋的预定客人之外,整个山林庙宇,都沉入清静。优优大姐说她现在也开始念佛吃素了,心里觉得特别安宁。
  
  优优大姐的下落让我感到非常意外,这意外更多是对于优优那位见钱眼开的姐夫,不知怎么突然排除尘念,归隐山林,立地成佛去了?如果他们不是出家当了和尚尼姑,在那种偏僻古刹,又靠什么维持生活?
  
  他们去的那座庙宇,阿菊也没记住名称,恍惚记得有个“觉”字当头,方位大致西山一带。具体路线地址,供奉何方神圣,阿菊就全都一问三不知了。
  
  优优大姐行踪不明,意味着优优监外执行将无处落脚。但这一情况后来并没有影响什么,因为半月之后优优还是从看守所被押往监狱。虽然法院将刑罚改判无期,但没有同意立即监外执行,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关于“对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收监”的规定,认为优优谋杀幼儿,罪行昭著,主观恶性极大,且其身孕离分娩尚早,所以应当先行收监,待腹中胎儿足月待产之前,再考虑监外执行。
  
  在优优收监之后,凌信诚立即前往监狱探望。他给优优带去了一些营养食品,和一些健康补药。那些食品和补药经过监狱当局的检查,被允许留下部分,还有部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让凌信诚原封带回。
  
  凌信诚与优优的这次会面,被允许持续了三十分钟。凌信诚有意没有提起优优改判留命的任何话题,只表示了对她身体的关心问候。他更多的时间只是沉默地看着优优,看她慢慢地吃着他带来的那些水果。
  
  优优吃着水果,和凌信诚也没有太多的话语。她似乎对自己拣回性命,并不那么激动庆幸,对她肚子里那个拯救了她的孩子,也没表现出多少幸福和欣喜。
  
  优优漫长的刑期从此开始,除了在分娩前后和哺乳期内,她可以短暂地走出这座深深的牢门,除此之外,她将在铁窗之内,度过全部余生。也许四十年,也许五十年,也许六十年……也许她更期望一死了之,早点投胎转世,再去为别人,为她真正爱的人,怀上一个爱情的结晶。
  
  从这天开始,凌信诚总是定期来看优优。他作为优优腹中孩子的父亲,似乎在探视的次数限制方面受到了监狱当局的宽待。同样从这一天开始,周月着手了对优优一案的秘密调查。这个调查当然属于个人行为,不能使用公安名义,所以只能利用业余时间,全凭自己操劳辛苦。
  
  他开展调查的第一个目标,就选定了本案公诉方的制胜暗器,也就是优优的那位姐夫,那位突然“归隐山林”的关键证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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