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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·友谊

第十七章·友谊 (第2/2页)

初三的时候,我们全部都搬到了学校的集体宿舍。有一个周末,我和雁孤行两个人都没有回家,在宿舍呆着。当时留校的还有隔壁班的同学大帅,他是复读生,我们上初二的时候他被分到了隔壁班,他是我们班主任文泰老师的堂侄子。因为他们班的教室后门和我们班的教室前门挨在一起,早读时间他经常在教室后门那里读书,课间休息他也会时不时跑到教室后门那里玩,所以我们慢慢就熟悉了,并且关系很不错,算是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  
  当时我和雁孤行,陆斌,大帅,还有孔飞四个人关系比较密切,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,畅聊人生。周末的时候,我们经常会轮流去谁家做客。初三毕业前夕,他们来过我家好几次,晚饭后我们喜欢到田野散步。
  
  看着逐渐黯淡的四野,看着慢慢升起的残月,我们仰天长叹,多愁善感,心里各自背负着小心事,藏着一些小秘密。晚风吹过田野,划过脸庞,感觉到丝丝凉意,内心却充满温暖。虽然我们只是空谈义理,无病呻吟,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。但还是对未来充满希望,总感觉壮志凌云,日后必将成为擎天柱,栋梁才。
  
  就在我,雁孤行以及大帅三个人在宿舍做饭的时候,我们宿舍另外两个学生已经返回学校,时间是星期天下午两点左右。他们两个是亲兄弟,老大叫李全风,老二叫李全清。他们来到宿舍看见我们在做饭,就打开他们的煤油炉子底盖翻来覆去地看,然后硬说我们偷了他们的煤油。这让我义愤填膺,我忍无可忍准备动手教训一下他们,被大帅劝住了。毕竟他是复读生,年龄也比我们大,忍耐力比较好,这件事暂时就翻过去了。
  
  结果当天下了晚自习回到宿舍,他们兄弟两个又开始唠唠叨叨,没完没了地说个不停,其中老二李全清和雁孤行两个人突然撕扯到一起打了起来。看他们两个打得难舍难分,不相上下,我们其他人都按兵不动,静观其变。过了一会,李全清把雁孤行压倒在了床上,半天翻不起来,突然看见雁孤行一脚蹬到李全清腹部,李全清被弹开了。完了他又拿了一个擀面杖准备去打雁孤行,他们两个人又纠缠在一起抢那个擀面杖。
  
  就在这个时候,老大李全风有点按捺不住了,眼看着他兄弟落了下风,他想上去帮忙,两个人一起对付雁孤行。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我一个箭步上去,一把抓住李全风的一只胳膊,把他扯到门口。他不服气还要打我,我又一把拧住他的胳膊,来了个缠丝擒拿手,把他的一只胳膊锁到背后,让他动弹不得。接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脸上踢了几脚,他的鼻子和嘴角马上流血了。这时候他兄弟李全清和雁孤行两人已经停手,看着我和李全风。当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,院子的低洼处积了很多水。
  
  我正准备把李全风扔出去,老班长金虎,李茂华,郭百山,张建文以及向黎几个人回来了。他们把我们拉开,金虎让我们不要再打了,再打就出问题了。过了一会儿,我们班主任文泰也来了,他把我们几个叫到他办公室,狠狠地批评了一顿。李茂华,郭百山还有向黎他们几个人都是初二的时候插到我们班的复读生,我记得李茂华的理科学的很好,尤其是物理化学,而文科相对来说差一点,尤其是英语最让他头疼。郭百山和向黎两个人都是我的好朋友,我们经常一起打羽毛球,交流一些学习上的问题,初三我还和郭百山一起合伙做过饭。张建文刚进校的时候是我们班的二号,从初二开始他就当了我们班的班长,他为人聪明伶俐,处事圆滑,八面玲珑。
  
  这几个人在文泰面前都帮我说了好话,而李全清和李全风两兄弟平时人缘不好,没人帮他们说话。
  
  这都是年轻时候的荒唐事,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难以启齿,后来我们和李全清兄弟两个言归于好。中学毕业的时候,我们还请了李全清给我们拍照,他当时有一台小型照相机。
  
  那个时候,我们两个班会经常合并上课,慢慢认识了一些朋友,其中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就有沅贞和孔飞两姐弟。沅贞身材苗条修长,留着剪发头,总是沉默寡言,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,不紧不慢。脸上总感觉挂着一抹令人捉摸不透的愁容,这倒引起了我的好奇,我觉得她很有个性,后来大家熟悉了,我发现她其实也是一个有说有笑天真烂漫的女孩。她堂弟孔飞的性格和她完全不一样,孔飞活泼开朗,积极向上,总是无忧无虑的样子。
  
  初二这一年算是我最充实的一年。因为我认识了人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,一个是雁孤行,另外一个就是马新刚。马新刚在我们隔壁班,他是我陀螺河边宿舍的室友,个头细瘦高挑,仪表堂堂,走路快如闪电,脸上总是有一种无辜而又悲天悯人的神情。他也和我一样,家境贫寒,老父亲已经上了年纪,白发撒满额头,母亲因为身体不好而备受煎熬。家里还有一个小他四岁的弟弟,全靠年迈的老父亲一人支撑整个家庭。俗话说“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”,我觉得这简直是至理名言,用在新刚身上再合适不过。
  
  新刚比我勤奋刻苦,他从来不睡懒觉,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就起床,每天都这样一如既往地坚持。他起床洗漱完毕就开始做早餐,一般是西红柿鸡蛋汤加馒头饼子,馒头和饼子是家里带来的。
  
  他每天早上起来烧好鸡蛋汤的时候我还在睡梦中,经常都是他喊我醒来,一起吃早餐,然后去学校。感觉那一年都是他在照顾我,他虽然平时沉默寡言,不苟言笑,但是心肠很好,为人善良正直,从不得罪人,也很少发脾气,这就是他坚韧不拔的高贵品格。
  
  我们之间虽不是亲人但已经胜似亲人,这是一段可以珍藏一生的回忆。不管浮世如何变迁,每当想起这一段青春,心里总感觉暖暖的,这已经足够了,也许这就是青春的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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