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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、干掉王宝宝

第一章、干掉王宝宝 (第1/2页)

一、追梦引风雨执念生心魔
  
  (1)
  
  如果没有那天的事,我想我不会沉静了三年,又突然下决定——去杀死我最好的朋友。然而,此事势在必行,且时日不多。
  
  朋友是个胖子,名叫王宝宝。三年没有联系,我费了点心思才得知他现在单身,居然还找了份体面的工作——语文教师。他其实是个大老粗,教体育都不一定够文化。但据说是有个远房亲戚和教育系统占了点边,当然,这不是我所关心的事。
  
  我只想杀了他。
  
  这一次的行动要悄然进行,最好的方法是让王宝宝死于意外,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是我动的手。为此我做了精心准备,在茫茫人海中,收买了一个外号叫“芝麻”的男子,此人个小却穿着道袍,一张麻子脸,他只奇怪的看了我两眼,便不多说什么,直接接下单子。
  
  我在王宝宝必经的路上,布置了两道机关,在时间、地点以及一些细节上都做好准备。很快,我就可以暗暗的躲在一旁,使一点小伎俩,看“好戏”上演,直到亲眼看见王宝宝死在机关下。
  
  终于,傍晚五点,学校下课了。我混在人群朝安排的地方去,那是女生宿舍楼后的小竹林。此一时,残阳泛白,空气静谧,学生们脸显疲倦,或走或奔。
  
  在触动两道机关前,首先要让王宝宝来一次英雄救美,因为按照我对王宝宝的了解,他是个谨慎但正义的人,如果不破防,想杀他不容易。而破他防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美色。由芝麻在他面前去欺负某个女生,王宝宝不会袖手旁观。
  
  小竹林旁有一扇破旧的铁门,虽然破旧,但很牢固,一般人休想进来,铁门外是一条小路,王宝宝下班会从这里经过。女生们也会经常过来聊秘密、聊男生,这里将是第一现场。
  
  芝麻已经到了,他正吹着口哨,右手插在口袋,道袍在扬,左边口袋露出一把刀,我没让他拿刀杀人,因为我的目标只有王宝宝,且王宝宝只能死于意外,那样才不至于惹祸上身。芝麻说他喜欢拿刀,就算去澡堂洗澡,也会在脖子上挂一把十字型的袖珍刀,这是一个“刀客”的浪漫,并且这把刀比情人还亲,尽管他没有情人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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