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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投稿

第十一章 投稿 (第1/2页)

陈朗看着陈建还在帮着推销呢,而且让人按照他的创意介绍给亲朋好友,吓得陈朗赶紧拉了他一把说道,“你这个广告会让我被三大家的书迷喷死的。”
  
  “没问题啦,现在最主要的是让更多的人关注这本书,你总不会只是为了自娱自乐的吧?”陈建按住陈朗的肩膀,一本正经的问道。
  
  陈朗被陈建认真的态度给唬住了,“写《诛仙》呢,首先是因为自己很爱看小说,后来看到了还珠楼主大大的《蜀山剑侠传》时惊为天人,当时就动了也写一部小说的念头。
  
  还有就是我爸做手术,家里的经济状况出了点儿问题,就想着能不能像金庸和倪匡一样靠笔杆子写小说赚钱。最后就是觉得将自己的爱好和赚钱结合在一起,也不会让我觉得辛苦,反而会很开心,于是就开始写了。
  
  但是现在写小说,主流是武侠,还有像我这样年龄这么小,也没有什么阅历,没有什么积累,不可能写出太出色的作品,但是年轻人爱幻想,有着丰富的想象力,这个倒是可以写仙侠小说,于是就有了这本《诛仙》。”陈朗半真半假的说道。
  
  “家里有什么事和我说啊,大的方面帮不上忙,小的方面我到可以帮忙,以后我请你吃饭,咱俩谁跟谁啊。”陈建一搂陈朗的肩膀挤眉弄眼道。
  
  “那到不至于,吃饭的钱还是有的,不过倒是无法请客了。”陈朗倒是一片坦然,直接承认了。
  
  家里还有笔外债呢,陈母给的只是吃饭的钱,如果出去吃的话,比学校的食堂要贵多了,现在的陈朗真是没钱请客吃东西。
  
  “没事,等会儿我们就出去吃吧,我请客。”陈建真的是不差钱。
  
  “好啊,不过我还要去把小说复印了,然后去投稿。”
  
  “那真是太好了,如果将来真的登报连载,然后出版的话,我可就是大作家的同桌兼好哥们了,而且我还是《诛仙》的第一个读者,爽啊。”陈建看起来很兴奋。
  
  “能登报连载的话最好了,至于能否出版,以后再说吧,对了除了明报,还有哪几家大报连载小说?”
  
  陈朗在脑海里也没有搜索出连载小说的报纸,只知道《明报》有早晚报好像都连载小说,其他的不太清楚,看陈建那么爱看小说,应该会知道。
  
  “连载小说的报纸多了,不过香港发行量最大的就是三家:《明报》、《星岛日报》和《东方日报》,你如果要投稿的话,最好就投给这三家。”
  
  陈朗还想问问《太阳报》《苹果报》前世听说过的两份报纸,销量很大,可是又想起来现在是1980年,可能还没创刊呢,就没有问出口。
  
  放学后,大家都围在陈朗周围,让他赶紧写,写完了就在班上传阅,面对情绪有点儿激动的同学,陈朗点头答应了。
  
  然后在陈建的帮忙下陈朗出了班级,而宋雨辰四人也走了过来,“没看出来啊,朗仔,写的小说不错啊。”
  
  哥几个都过来用力的拍了拍陈朗的肩膀,幸好陈朗练武术,不然绝对脱臼了,这几个绝对是故意的,“一般一般,天下第三。”
  
  “呦,说你胖还喘上了,那第一第二是谁啊?”
  
  “开玩笑的,只是觉得比较押韵。”
  
  “切!”
  
  王成岭过来打了声招呼就走了,然后哥几个也不去打篮球了,直接就陪着陈朗去打印小说,然后和陈朗一起去投稿。
  
  陈朗本想一家一家的亲自上门,推荐自己的小说,但是想一想,人家报社肯定很忙,自己又没有什么名气,去了人家也不会见自己,就将三分稿子直接邮寄给了三家大报。
  
  然后陈建就说今天刚开学,同时也为了庆祝哥们陈朗正式成为大作家,大文豪,一起去吃一顿,于是一群人决定去扫街。
  
  说道吃东西,有钱人大富豪自然是去星级酒店,或者特色的老牌名店,但是陈朗想吃香港的特色小吃,香港虽是弹丸之地,但在食物方面的选择,却绝对不少,只要你在街上逛一逛,就一定会满肚而归。
  
  很多人在外地旅行的时候,都喜欢三五成群一起去品尝当地的地道小吃,例如台湾的鸭舌、日本的八爪鱼丸等,这种以食为目的,四出搜罗的形式,俗称扫街。
  
  香港也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地道小吃,通常在路经的地铁站、巴士站、街头巷尾会看到一档档小贩档。
  
  摊卖的是一串串的鱿鱼、鱼蛋、煎酿三宝、鸡蛋仔、砵仔糕、炸萝卜丝饼、碗仔翅、炸鱼皮、鱼肉烧卖、沙爹串烧、煨蕃薯,有卤味、油炸的,有甜的、有咸的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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