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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各自的证词

第34章 各自的证词 (第2/2页)

最后两个都是丰隆商行的伙计,许是受王玉全的影响,两人不仅交代了四月二十九日的行踪,连四月初三,第四案发生时的行踪也都交代了出来。陈韶捡着重点记下来后,将纸递给蝉衣道:“整理一下,让人送去给赵强,让他帮着查一查。”
  
  蝉衣应是。
  
  因明日要去小常村,又不知何时出发,徐光干脆宿在了太守府。傅九带他到二堂,陈韶免他礼后,直接问道:“依你看,陶阿妹的死与元和十三年那些被杀的人可有区别?”
  
  徐光谨慎道:“大人是指?”
  
  陈韶将小常村发现带血茅草屋的事概括性地给他说了一遍。徐光听完先是诧异了一瞬,随后斟酌道:“前几个被杀的人我没有见过,不敢妄断。就杀陶阿妹的凶手来说,肯定是元和十三年的凶手无疑。”
  
  陈韶接连问了几个元和十三年被害者的尸体特征,确定与杀害陶阿妹的凶手系同一人或是同一伙人后,方才稍稍放宽了心。
  
  如果元和六年和十三年的凶手是茅草屋原来的主人,那么今年六起案子就是有人在模仿前两起案子杀人,侦查方向就得作出相应的调整。而以今年作案的频率与凶残手段来看,如果不系同一人,那这个模仿作案的凶手将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物。
  
  如果不能尽快捉拿归案,他们现下的围剿侦查很可能会激怒他,致使他杀更多的人来泄愤,这是陈韶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。
  
  眼下能彻底排除她担忧的人只有刘人达。
  
  而刘人达……
  
  李天流后半夜才回来。
  
  刘人达跟在他的身后,上身跟粽子一样被绑得结结实实,左肩胛还有一道三寸左右的剑伤,血水几乎染红了半边身子。他的脸上也青一块紫一块,嘴角挂着血丝,眼神充满恐惧。
  
  将人一脚踢到陈韶跟前,李天流什么话也没有说,便转身走了。
  
  陈韶以眼神询问几个跟去的羽林卫怎么回事。
  
  其中一个羽林卫不齿的踢一脚刘人达道:“他根本没有回汉源县,就一直躲在群芳馆。将军带我们往汉源县追了快五十里,还是没有发现他的踪迹后,就果断地带着我们回来了。逼着沈掌柜找了几个平常与他相熟的伙计拷打一顿,根据他们的招供一个个搜过去,很快就在群芳馆搜到了他。他见藏不住,拉着一个叫娇娇的清倌,用匕首抵着她的脖子,想胁迫我们放他走,哼,他也不打听打听将军在京城的诨号,工部尚书府的二小姐去年拿自己的性命要挟将军娶她,将军都没有怕过她,又岂会受他一个渣滓的威胁?”
  
  说着说着,又踢了一下刘人达,还有意踢了他受伤的肩胛。
  
  刘人达吃痛,却不敢叫出来。挣扎着爬起来跪好,边磕头边交代道:“大人饶命,小人知错了,小人不是有意要威胁将军,小人只是情急之下才犯的糊涂,还求大人开恩。”
  
  陈韶听着他的响头,正颜厉色地质问道:“当年杀黄志一,也是情急之下犯的糊涂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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